对于航空公司而言,精神病患者乘坐飞机应该如何管理,对他们是否适合乘机怎样把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对民航飞机的营运、管理、安检等安全作了全面规定,但是核查安全检查的规定中,没有提及对精神病患者乘客如何管理、安检。这意味着精神病患者乘坐飞机,对其管理要求和安检过程,同其他乘客没有什么差别。精神病患者乘飞机法无禁止,这是否是一个飞行安全漏洞?精神病患者发病时意识不清,行为无法自控,缺乏理智,允许这样的人员在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下搭乘飞机,是不是对飞行的安全和其他乘客的安全构成了威胁?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中国民航局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第29条有明确规定,承运人可以安全原因,或者根据其规定认为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拒绝运输旅客及其行李,由此给旅客造成的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该条第二项列出的承运人可拒绝运输旅客的情形包括:旅客的行为、年龄、精神或者健康状况不适合旅行。另外机场公安局也表示,建议像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因航空气氛容易诱发疾病急性发作,一旦精神失控,将危及航空器及其他旅客安全,故不适合乘飞机。   但是航空公司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执行,并非易事。记者采访了从事多年航空法领域的律师,他表示,每位乘客在上飞机前都提交个人医学鉴定报告并不现实,如很多精神病人在未发病时,行为状态和正常人没有区别,法律在本质上都是一视同仁的。精神病并没有免死金牌的作用。如果病人看上去无异常,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无权要求他出具精神状态正常的医学证明。如果病人不在发病期,也没有家人陪护,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只能在登机时观察情况,如果不适合飞行,工作人员可以要求病人下机。但是如果发现病人有异常举动,可能会对机上人员或者飞机机体造成伤害或者损失,可以对病人进行相应管束措施。另外如果已经对机上人员或者飞机机体造成伤害或损失,病人在发病期间即使不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责任,这需要依据具体的行为进一步界定。   美国交通部联邦航空署未就精神病患者能否乘坐飞机制定统一硬性规则,但提出指导性意见,敦促各航司在运营手册中明确加入运输精神病人旅客的相关流程规定,同时也就精神病人旅客在有人陪同监护下乘机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根据美国航空医学协会编制的《航空飞行医学指南》明确指出,行为不可预测、有攻击性、无组织性、有破坏性或不安全的精神病人不得乘飞机旅行。这类病人如服用药物后能保持稳定且有了解情况的专人陪同,可以乘坐飞机旅行。如该病人希望在无人陪同下自行乘机飞行,则应提前通知航司。   澳洲恐怖主义专家威廉姆斯表示,航空公司对于可能引起混乱的精神疾病患者也不是放任自由的。通常来说,一些航空公司会要求精神疾病患者出示医疗证明,确保其精神状态足够稳定且适合飞行。有些航空公司会要求患者填写医疗信息表,并有家属陪同。英国医疗协会则建议医生们,在陈述患者病情时,最好明确写出其是否适合乘坐飞机。   世界卫生组织就精神病人乘坐飞机旅行给出的指导性意见是,医疗服务供应商应在遵守有关国际和国内法前提下保障精神病人旅行的权益,让精神病人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和有关选择。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在采取适当预防措施前提下,绝大多数状态稳定且有医疗专业人士监护的精神病人都能乘飞机出国旅行。   业内人士表示,建议各航司对精神病等有可能对他人、对飞机构成威胁的人员,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保证一切营运措施有利于保障所有乘客的安全和飞行安全。如有专门针对性加强机组工作人员处理类似事件相关培训,并且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门的紧急预案,防患于未然,能够快速、安全、有效地防止和处理这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