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海航控股公告截图   2019年6月11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董事会同意与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向国开行申请贷款共计51.174亿元人民币。   海航控股发布的公告显示,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是用于接续接续公司存量到期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本次贷款有多个担保条件:   1. 本次贷款由保证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 海航控股以持有的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24323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200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4.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145000万股股权、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960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5. 海南交管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海航集团有限公司18487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6. 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45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