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旅客在惠州机场登机安检时对民航限制携带化妆品的规定不满,辱骂机场安检人员,严重扰乱安检秩序,被机场公安机关处以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2月18日下午,旅客查女士准备由惠州机场乘机至重庆万州,在过安检过程中,安检人员在其随身携带的手提行李内发现一瓶化妆品,随后按照工作程序予以开包确认。当安检员告知其携带的一瓶150毫升的护肤品超量,不得随身携带,但可以办理行李托运或寄送后,查女士情绪非常激动,认为安检人员故意刁难,并质疑安检员开包检查的行为。   当安检员详细向其声明和解释民航局关于化妆品携带规定并再次劝其办理托运时,查女士不但不接受安检人员建议,还辱骂安检员,并执意要将所携带的超量液态物品带入机场控制区内,导致该安检通道被迫关闭,严重扰乱安检现场秩序。随后,机场公安对查女士采取取消当日登机资格,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介绍,根据民航局相关规定,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可以随身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液态化妆品(包括液体、膏状、凝胶状、喷雾等),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化妆品的容器容积超过100毫升,即使该容器未装满,也无法随身携带,需要办理托运。   惠州机场提醒广大旅客,乘机前应对个人携带的物品进行自检,将托运行李和随身携带的行李分类分装,积极配合安检员的检查,做到文明安检、诚信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