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总署发布的2019年第5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今年5月1日起,不能免于隔离检疫的宠物将不能从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入境。   根据新规,新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犬或者猫(以下称宠物),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携带宠物入境的,携带人应当向海关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宠物应当具有电子芯片。携带入境的宠物应在海关指定的隔离场隔离检疫30天(截留期限计入在内)。需隔离检疫的宠物应当从建设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入境。目前海关仅北京首都机场、北京西站、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火车站、上海国际客运中心、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阿拉山口等具备条件的口岸可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