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宁波机场鸟击防范工作,现需采购一批驱鸟剂,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采购对象:胶块蜂窝状固体驱鸟剂 数量:胶块蜂窝状固体驱鸟剂2吨 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视为废标。 3、根据《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浙江省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质量标准与要求: 1、驱鸟剂要求质保2年有效。 2、驱鸟剂含量要求如下表: 胶块蜂窝状固体驱鸟剂 邻氨基苯甲酸甲酯,wt% 35% 肉桂醛,wt% 5% 食用阿拉伯胶 40% PH值(5%水溶液) 7.00.5 注:1)产品要求为200g/块,且为蜂窝状。2)产品浸泡在水中半个月内无分解变化,不塌陷不变形 3、供货方须派专人对机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讲解演示使用的要点及注意事项。 4、供货方须与机场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因产品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二)报价方式及所需提供材料 1.接收报价单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16:00(以专人送达或顺丰快递送达的时间为准)。 2.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栎社国际机场空港大酒店后丰巢柜。(徐翔收,15658321680) 3.请供应商提供下列资料: (1)报价单加盖公章(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是五证合一(加盖公章)。 (3)剂型产品说明书、成分含量标准;第三方质量检验证书(中国计量认证CMA);第三方环保(无毒、低毒、弱毒)证明(中国计量认证CMA)。 (4)自2016年1月1日起,要求报价方在国内4E级(含)以上民航机场具有5家(含)以上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证明(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复印件、采购方证明等形式)。 (5)要求报价方为所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商,不接受经销代理商报价。 4.上述资料需密封完好,封袋上附下表,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可亲自送达或采用顺丰快递寄送。 报价项目 驱鸟剂 报价单位 (请填写) 联系人、电话 (请填写) 5.无论报价单位中标与否,递交的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三)其他 1.本项目不含税限价15.51万元,含税限价18万元,若报价高于限价按作废处理。 2.采取择优最低价(不含税价格)中标的方式。满足服务要求的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在均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当两家或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综合考虑确定成交供应商。 3.机场公司将根据本次询价公告及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双方协商签订正式合同。 (四)联系方式 单位: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栎社机场内 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574-89006167 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报价单(格式参考) 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驱鸟剂报价单 费用项目 单价 总价 胶块蜂窝状固体驱鸟剂2吨 项目总报价(不含税) 人民币元整(¥) 项目总报价(含税) 人民币元整(¥) 报价含税费、运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并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