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进口肉类指定口岸配套冷库设计项目招选公告(二次公告) 受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定于近期就深圳机场进口肉类指定口岸配套冷库设计项目组织公开招选。现就该项目招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进口肉类指定口岸配套冷库设计项目(项目编号:GF-LX201807-044)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需求概述: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招选一家设计单位,为深圳机场设计进口肉类指定口岸配套冷库。主要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冷库的土建、结构、电气、保温及制冷系统的改造设计。 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应答人资质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2.应答人近三年至少具有1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应同时满足(1)至(4)全部要求: (1)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5年8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 (2)业绩合同内容:冷库设施设计项目; (3)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 (4)证明文件: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3.应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贰佰圆整),售后不退。采购人提供WORD版的电子招标文件。 3.采购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16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付款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写字楼A座502室(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电汇购买采购文件 开户名称: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777057955097 开户银行:中行机场支行 (3)领取地点: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深圳机场信息大楼536室) 4.应答截止时间:拟参加采购的应答人的应答文件须于2018年11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广东省深圳机场信息大楼237-2会议室。 5.评审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广东省深圳机场信息大楼237-2会议室。 6.应答响应必须附有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供。逾期收到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7.保证金须于评审会议时间前1天转账至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写字楼A座502室)指定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评审时,应答人须出示由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开具的保证金的收款收据原件。 开户名称: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777057955097 开户银行:中行机场支行 七、项目技术咨询方式: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755-23456566 八、文件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招选代理人: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机场信息大楼536室 联系人:魏小姐E-mail:wcywcytt@126.com 联系电话:0755-23458017传 真:0755-23452149 邮政编码:51812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