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杨女士通过去哪儿网手机APP购买了从北京到越南胡志明市的往返机票,由于工作原因,她没赶上3月28日从北京飞胡志明市的航班,便自己重新购买了一张去程机票。4月7日,她从胡志明市返回北京时,却被航空公司告知,由于她未按机票顺序乘坐去程航班,返程机票已经自动作废。沟通无效后,杨女士只好自己购买高价票回国。   在购买往返机票的乘客中,有杨女士这种遭遇的大有人在。有数据显示,近年来这类机票投诉正在逐渐增加。到底谁该为这类乘客的返程机票买单?笔者认为,应该由机票代售平台和航空公司买单。去程票未用,返程票作废其实属于一种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条款,甚至就是霸王条款,涉嫌侵犯乘客的合法利益。有关方面应该对这一问题予以规范,以维护作为相对弱势一方乘客的合法权益。   去程票虽然未用,但乘客是支付了票价款的,对机票拥有所有权,有权自主支配,包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对去程票自愿放弃。杨女士没赶上去程的航班,自愿放弃了对去程票的权利主张,即便不能说她为航空公司节省了运力,至少并没有让航空公司蒙受损失,航空公司岂能将她的返程票作废?更何况,乘客放弃使用去程机票,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放弃对返程机票的使用,航空公司一厢情愿地剥夺乘客对返程机票的所有权,明显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面对乘客和公众的质疑,航空公司一般会如此解释:购买往返程机票价格比较低,有时往返机票价格甚至低于一张单程票的价格,为防止乘客购买往返票只坐单程,所以才规定去程票未用,返程票作废。然而,有媒体调查发现,并非所有往返程机票价格都低于两张单程票的票价之和,更少有往返程机票低于一张单程票价的情形;即使往返程机票价格没有优惠,如果去程机票未使用,返程机票也无效。这些足以表明,航空公司关于去程票未用,返程票作废规定的解释防止乘客占往返票优惠大的便宜是不能成立的。   即便有少数乘客购买优惠的往返票只为使用单程票,即他们主观上是为了占便宜,也表明航空公司的票价政策设计有问题,让一些人有机可乘。比如,往返程机票的价格低于一张单程票价格,这应该算是一种恶性价格竞争,在恶性价格战面前,想让乘客不占便宜很难。自己的票价设计有问题,就要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而不能让乘客吃药。再说,并非所有未使用去程票的乘客都是想占便宜,而且即便允许乘客未使用去程票、只使用返程票,乘客也并非都能占到便宜(因为并非所有往返机票价格都低于两张单程票之和),可见航空公司所谓防止乘客占便宜只是托词,其真实的动因是让乘客承担所有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让航空公司永远包赚不赔毫发无损。   另据业内人士介绍,乘客没使用去程票,航空公司就急切地推定乘客也放弃了返程票,如此有过推定背后还有一种利益算计:空座率会影响航空公司的业绩,乘客占了去程座位而不用,所以航空公司要从返程票作废中找补。这种解释说的是实情,则显示了航空公司店大欺客的关键所在。然而,对于去程票未用,返程票作废,航空公司、机票代售方是否事先履行了告知义务?只提示请按顺序依次使用是远远不够的,而必须详尽告知去程票未用会产生的实际后果,如果告知不具体、不醒目,航空公司和机票代售方就难辞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