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民航局关于通用航空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级管理的核心思想,内蒙古监管局航务处依据民航局飞标司《关于进一步简化通用机场飞行程序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7〕3656号)要求,于年初向自治区发改委报送了《关于简化通用机场飞行程序管理工作的函》,以简化辖区通用机场飞行程序审批手续。   近期,监管局收到了阿鲁科尔沁通用机场和莫力达瓦旗通用机场的飞行程序报送材料,为使简化后的通用机场飞行程序管理工作更加井然有序地进行,航务处开展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针对仅有目视飞行程序的通用机场,制作《通用机场情况说明报告清单》,明确了情况说明的内容,便于通用机场上报的情况说明报告条理清晰、内容详实;   二是针对公众开放、建有地面导航台并设有传统仪表飞行程序的通用机场,在召开飞行程序评审会前,向相关处室征求评审意见,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程序设计单位,督促其尽快完善飞行程序设计报告,以简化评审会流程,缩短飞行程序批复时间,便于通用机场开展下一步工作。   此举旨在规范简化后的通用机场飞行程序管理工作,促使通用机场建设更加有的放矢。今后,监管局航务处将继续贯彻李健副局长在通航监管专项督察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以放为主,持之以恒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辖区通用航空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