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33号),自2018年1月12日起施行。   据了解,规定为为亚音速运输类大飞机和亚音速喷气式飞机、螺旋桨小飞机及螺旋桨通勤类飞机、直升机的型号合格证、补充型号合格证和改装设计批准书的颁发和更改等证书的颁发和更改规定了噪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