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民航局在京召开行业监管模式调整改革动员和行业信用管理政策宣贯电视电话会,以进一步推动行业监管模式调整,加强民航行业信用文化建设。民航局副局长王志清出席会议。   2015年4月,民航局党组决定开展行业监管模式调整改革工作。两年多来,根据各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民航局形成了以监管事项库为基础的行政检查、检查计划灵活调整和融合、企业问题原因系统性分析、民航行政机关非现场监管和民航单位法定自查五项制度,明确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检查权力清单、监察员的监管责任清单和企业的监管要求清单,以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监察员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边界。同时,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民航信用建设制度体系,包括统管行业信用管理的《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针对民航不文明旅客的《关于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针对民航管理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的《关于对民航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王志清指出,监管模式调整改革是民航局党组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实现民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行业监管工作主动适应行业发展趋势的一次深刻变革。调整行业监管模式,有助于解决民航行业监管面临的监管职责边界不清、监管责任过大、监管运行机制效率不高、监管资源消耗过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监管对象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变,推动行业监管向重点监管、精准监管和差异性监管的转变,提高行业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民航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王志清要求,要将五项监管制度与民航信用管理制度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将行业信用制度体系等多种监管手段作为支撑和保障,构建新型的行业监管理念和监管关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各相关单位要严密部署,重在落实,上下贯通,政企联动,循序渐进,把握节奏,在确保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工作的实施。   会议介绍了行业监管模式调整改革和行业信用建设的相关情况。民航局发展计划司、机场司,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民航内蒙古、湖南、重庆监管局,国航内蒙古公司,浦东机场等行业监管模式调整改革试点试用单位先后作了发言。民航局安全总监、局机关相关司局负责人,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班子成员及全体监察员,局属相关企事业单位,各运输与通用航空公司、服务保障公司、机场公司、空管局与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分别在主会场与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