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备份运力是确保航班正常的必要投入,科学安排备份运力是航班正常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民航局关于印发做好航班正常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民航发[2013]80号)明确要求,航空公司要合理调配安排运力,预留总运力的1%作为备份运力。为此,我司组织相关单位,经过调研、试点后制定了《航空公司备份运力政策实施指南(试行)》,为航空公司结合本单位运行实际制定备份运力投放使用方法及管理制度提供指南和建议措施。   该指南以源头预留,科学投放,灵活使用,预防突发为原则,以硬备份+软备份作为具体实现方式,强化备份运力的源头管理和过程管控。航空公司在航班计划编排阶段,需充分结合本单位航线网络和航班运行实际,考虑飞机定检、排故、机组资源、预期天气和空中交通流量等相关运行限制因素,辅以数据统计分析,确定备份运力、投放机场和备份时段,最大程度保证备份运力的可用性,有效管控盲目停场、运力补充不及时等问题,切实发挥备份运力的价值和作用。   现就该指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在民航局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网址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各航空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意见报送地区管理局,地区管理局负责意见分析汇总并于2018年1月18日前报送我司;地区管理局必要时可召集航空公司进行研讨。联系人:涂卫军,电话:010-64091406,传真:010-64092458,邮箱:wj_tu@caac.gov.cn。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 航空公司备份运力政策实施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