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发布2则民用航空行政许可撤销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飞行员江某、张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撤销商用驾驶员执照。   飞行员江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飞行员张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江北区人民政府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民航局依据《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R4)第61.173条商用驾驶员持有人的权利和限制........(C)在下列情形下,执照持有人不再具有按照本规则颁发的商用驾驶员执照权利:.........(3)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两名飞行员处以撤销商用驾驶员执照权利的行政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