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实施范围为我国陆地边境地区,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9个省区的140个陆地边境县(市、区、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8个边境团场(以下统称边境县)。参照十二五期间做法,海南省6个民族自治县继续比照享受兴边富民行动相关政策。 规划指出,到2020年,边境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全面强化。沿边铁路、公路、机场建设全面推进,边境地区区际交通网络初步形成。具备条件的沿边境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和客车,自然村道路交通条件明显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基本完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用电问题全面解决。清洁能源普及率明显提高。信息基础设施全面加强。 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包括,加强边境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结合国家开放战略和区域发展规划,打通边境地区对内对外联系大通道,实现通江达海出境。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进沿边区际铁路交通网络、公路交通网络、航空网络和航运网络建设,提升口岸、沿边公路等级,提高国家边防交通保障能力,加强经济中心、人口集聚区、口岸、港口等之间的交通联系。   加强边境地区航空航运建设。加快发展区域枢纽机场,合理发展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加强跨界河流的航道治理,加强澜沧江湄公河等国际水运通道建设。积极推进界河跨境桥梁建设,保障和拓宽对外通道。 以上任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规划指出,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边境地区发展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大意义,把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维护团结稳定和国家安全,不断推动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