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公安局专门发布了《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自2017年3月1日零时至3月16日24时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北京地区空中管制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要求广大市民及飞行活动爱好者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活动,并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做好对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