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机场公司,各机场建设指挥部,各民航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4号)中切实打造绿色低碳航空、制定实施绿色机场建设标准的要求,指导民用机场绿色施工,我司组织制定了《民用机场绿色施工指南》(AC-158-CA-2017-02),现予以发布施行。 该咨询通告的电子版可在民航局政府网站机场司标准资质页面内下载。 民航局机场司 2017年2月13日 附件: 民用机场绿色施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