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携程旅行网的消息,厦航、祥鹏航空等航空公司已率先发布通知,2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下调至0元,预计其他航空公司也将于这两天宣布跟进。在春运之际,取消了航空燃油附加费,对乘客来说无疑是好消息,去年春运时,800公里以下航段要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120元航空燃油附加费。   去年春运期间,国际油价正在每桶100美元以上高位,最近半年多来,国际油价已经下跌一半以上,今年开年以来最低跌到45-46美元之间。随着国际油价的暴跌,国内各航空公司的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也随之下调,进入2月以来,航油采购成本已降至3782元/吨,低于4140元的起征标准,没有理由再收取航空燃油附加费了。   航空公司随机票收取的航空燃油附加费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它是为了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和建设资金。随着国际油价暴跌,国内成品油十三连跌,但成品油消费税也跟着三连涨。同样当航空燃油附加费六连跌至0元过程中,也可以合法地将上调的成品油消费税原封不动地附加在机票之外,或者开征碳交易排放额度收费。现在乘客幸运的是,随着油价的下跌,机票的付出确确实实少了。   不过,千万别以为航空燃油附加费就会永久取消。市场一般认为,国际油价虽然经过页岩油气能源革命不可能再回到100美元以上的高价,但是今后国际油价很可能会在60美元上下波动。根据这半年多来中国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的六连跌,航空燃油附加费还是会回来的。   由此看来,航空燃油附加费从连跌到取消,到将来可能再回来,都是正常的市场机制下的正常现象。可连同机票一起附加的另一项乘客付费就不那么正常了,那就是50元的民航发展基金。   民航发展基金的前身是机场建设费。不管是前者或者后者,都是用作机场建设和机场保养发展的。机场是可以作为国家或地方公益设施的,如果是公益设施,那么建设资金自然由公共财政来承担,机场本身也就不是盈利机构。但我国民航机场基本上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事实上我国有不少机场都是上市公司。   机场方面想尽办法筹措资金搞建设,向乘客收取机场建设费或民航发展基金自然是筹措资金的办法之一。不过,需要明确的是这项机场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的权属,机场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的权属理应归每个出钱的乘客。   这巨额的机场建设费和民航发展基金,建设发展了机场及机场各种设施,机场企业正是凭着机场、机场设施及机场服务,才能盈利。而建设、发展机场及设施的出资人之一购买机场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的乘客,理所当然应该在后来享受到应得的利润,可他们20年多来却从未得到任何回报。   如果把民航发展基金理解为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虽然可以不计回报、不要求收回,但是这样的基金出资人一般规定为政府和事业单位,现在明确把乘客个人缴纳的原机场建设费纳入了这项所谓的政府性基金中去了,这就不对了。   作为个人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按照基金惯例,必须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潜能的特点。而这一切必须仍然建筑在明确民航发展基金出资人乘客的个人权属上。   长期以来人们常常在说国有资产流失,可是我们在机场建设费中却清清楚楚看到的是私人资产流失。需要取消的不仅是航空燃油附加费,附在机票上的民航发展基金更需要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