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召开   11月30日,民航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六次会议,对《提升民航行政管理能力工作方案》进行了审议。该方案将提交民航局党组会议审定后正式印发实施。   民航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航改革工作的意见》围绕提升民航行政管理能力提出了6项具体改革任务,涉及行政职能、执法能力、法规体系、财经政策、国企改革、行业协会、后勤服务、党建和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内容。《提升民航行政管理能力工作方案》将其细化分解为38个重点项目,明确了每一个重点项目的预期目标、时间安排、主办部门及责任人。会上,各单位分别就工作方案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提升民航行政管理能力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不断提高民航行业政府行政效能,进一步释放民航发展活力、完善民航政府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提升民航行政管理能力,必须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行业财经政策,进一步完善民航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民航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建设创新型、学习型、效能型、和谐型、廉洁型的法治政府,在推进民航持续快速发展进程中更好地发挥行业政府的引领作用。   会议指出,当前推进和深化民航改革工作,要注重政治导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要增强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民航党建和纪检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民航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深化民航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民航局所属各类国有企业进行梳理和研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深化局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引导推动局属国有企业改革。   会议要求,提升民航行政管理能力专项工作组要充分吸收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方案的体例和框架结构,加快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把各项改革任务完成好。   会议由民航局副局长董志毅主持,民航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提升行政管理能力专项工作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