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用航空 >

通用机场净空安全—一个不能被忽视的问题

发布日期:2019-06-05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通用机场净空安全—一个不能被忽视的问题

  图:机场1000米跑道障碍物限制平面图

  我们都知道,由于飞机在机场区域内的飞行高度比较低,所以必须在机场上空划出一个区域,这个区域就是净空区。机场能否安全有效地运行,与净空区的条件密切相关。

  随着中国通用航空产业的快速发展,大大小小通用机场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机场净空区的安全问题,自然应当成为通用机场工作人员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然而,根据笔者多年通用航空从业经验了解到,目前不少通用机场净空管理上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概括有如下三点:

  (1)通用机场管理层对机场净空保护重视程度不够,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净空管理人员并制定完善的净空保护机制。

  (2)净空管理人员业务知识有限,不能及时发现、测量、报告超高障碍物。

  (3)机场净空协调机制未建立或未发挥作用,未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就机场净空保护建立有效联系。

  这些情况会导致通用机场净空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机场不能及时发现新增超高障碍物,从而危害机场飞行安全,同时超高障碍物的拆降工作将面临金额巨大,协调困难等困局,最终导致机场经济损失、运行受限甚至机场被迫关闭等局面。

  那么,机场管理单位应该通过哪些措施来维护通用机场净空安全呢?笔者认为,需要做好三点。

  01

  务必引起重视

  机场管理层应当重视机场净空安全问题,根据机场净空情况及人员配备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机场净空管理工作。

  通常通用机场人员配备有限,且通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相对运输机场较小,在工作量不大的情况下,多数通用机场设立专岗负责净空管理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可根据员工能力情况,一人多岗,兼职负责净空管理工作。

  02

  提升业务能力

  机场应当组织净空管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并考核,使净空管理人员熟知净空保护相关法律及规章,并掌握机场净空保护区图的绘制、净空限高的计算及障碍物测量等能力,切实提升净空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03

  完善制度建设

  机场应当根据净空情况,制定净空巡查工作程序(例行巡查及重点区域巡查);障碍物测量工作程序;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民航监管局就超高障碍物的处置建立工作程序及协调机制;就各类新建项目建立与当地政府及民航监管局的联合净空审查程序;建立净空管理台账记录等。

 

  笔者认为,若能真正做好以上三点,将大大改善通用机场净空安全问题。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虽然2009年国务院出台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地方政府应当对民用机场(含通用机场)净空进行保护,不少省人民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省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条例,但由于多数通用机场的公共属性较低,与政府产业合作较少,且多为民营性质;通用机场管理单位在运行初期,普遍未与当地政府就净空保护工作做好对接;以及不少省份净空保护条例中未明确写明对通用机场的净空保护等情况,导致多数地方政府仅重视对民用运输机场的净空保护,对通用机场净空并未进行保护。

  当然也有少数地方政府对通用机场净空保护做的相对较好。比如2014年公布的《浙江省民用机场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办法”中所指民用机场含运输机场及通用机场,且其中第十二条明确要求“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民用机场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会同同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要求,结合民用机场周边情况,制定净空保护具体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随后在2018年8月,新昌万丰通用机场建成之际,新昌县人民政府便制定并公布了《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新昌万丰通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的通告》。

  作为通用机场管理单位,笔者建议,应当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及所在省份人民政府出台的净空保护相关条例,向所属政府相关各部门报备通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图,并协调当地政府共同建立净空保护区范围内新建项目规划审查及障碍物处理等工作机制。相信随着近几年通用机场建设步伐的加快,在各地通用机场的积极协调及呼吁下,地方政府会逐渐对通用机场净空保护重视起来。

  作者介绍:顾晓良,任职于中民正阳机场公司,通航从业经验8年。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机场管制执照、飞行服务执照,具有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塔台、飞服、福州竹岐通用机场塔台、厦门厦金湾塔台、芜湖三元通用机场塔台管制工作经历。具有通用机场航务管理和新建通用机场军民航报批经验,尤其在新建通用机场选址方面具有独到的见解。

上一篇:中信海直获2019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补贴2146.3万

下一篇:投资1.95亿!围场新建通用机场力争7至8月通航

主办单位:民航发展网     承办单位:北京盛世华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10-68160386    传真:010-88210800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其言论并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删除!

工信部备案许可:京ICP备190535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