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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拒不执行坠机飞行员赔偿款 法院发悬赏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近日,武汉黄陂法院发布一则新年首例执行悬赏公告。公告内容为武汉黄陂法院执行的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案件,案件由来系一名飞行员因飞行事故死亡,留下妻儿和八十岁的老母亲,而被执行人某通用航空公司在从保险公司领取了该飞行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后,却并未将款项给付案件申请执行人(即死者的配偶等人)。

  飞行事故发生在2013年6月,该通用航空公司直升机在进行农林业飞机施药防治病虫害飞防工作作业时坠毁,机上1名飞行员当场遇难,直升机损毁。

  据民航局调查组认定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区能见度差,飞行员丧失目视参考,在用于辅助导航的GPS突然不工作后迷航,直升机偏离作业区,误入山区后撞山。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公司未经农林喷洒作业飞行的运行合格审定,违规运行。公布的调查结论认定“6.15”通用航空可控飞行撞地一般飞行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小编在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官网搜索了执行裁定书看到,申请执行人聂某、孙某、代某某与被执行人某通航企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30作出的(2015)鄂黄陂民一初字第0000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聂某、孙某、代某某于2016年5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同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并确认执行标的1865100元及利息、诉讼费5000元。

  公告内容显示,飞行事故发生至今长达五年有余,被执行人通航公司赔偿金分文未给,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影响极其恶劣。

  据了解,该案立案执行两年多来,执行干警先后多次前往北京、江西、汉川等全国各地查找被执行人资金和有关财产线索,还尝试各种途径查找该航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信息,然而至今查询无果,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期间还多次变更注册地点,其法定代表人也下落不明。

  2月26日,法院决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该案进行悬赏执行,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和线索,发出黄陂法院新年第一例悬赏公告。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湖北天翼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有效财产线索,或提供其法定代表人周云达准确下落等情况,而使该案件得以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3万元现金奖励。

  据了解,湖北天翼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前名称为新疆天翼直升机航空有限公司,名称于2015年1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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