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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部署动员通航法规体系重构工作

发布日期:2019-02-28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2月22日,民航局在京召开通用航空法规体系重构工作宣贯说明暨部署动员会。民航局副局长吕尔学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充分认识“两个框架”对推动通用航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准确把握“两个框架”在通用航空治理方面的重大改革创新,严格贯彻落实,确保“两个框架”落地见效。

  为进一步推动和实现通用航空高质量发展,民航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通航管理思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了通用航空法规体系重构的业务框架和法规框架。“两个框架”是开展通航政策法规体系重构的总体性文件,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中国通用航空整体政策走向、立法思路和制度设计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以确保通航法规政策的一致性,形成促进通航发展的政策合力。动员会上,民航局政法司、运输司、飞标司、机场司、空管办、公安局分别就框架内容作了说明。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南地区管理局汇报了监管模式调整改革情况。民航局机关相关司局、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民航局直属相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国产民机制造企业、民航保障企业、通航企业等各类通航领域代表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吕尔学说,“两个框架”加强顶层设计,明确通航管理的总体思路和统一要求,为通航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完善发展规划,明确了通航开放的领域、程度、时间、条件和标准以及管理、限制的领域,为实现通航高质量发展明确了路线蓝图;通过模块化管理,全盘、一体明确管理要求和监管政策,有利于通航企业整体理解掌握,灵活经营、理性投资和发展为实现通航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路径,对实现通航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两个框架”科学研判当前通航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通用航空治理方面进行了多项、多方面的改革创新:松绑减负激发活力,为通航发展营造更为宽松的政策法规空间;清晰界定责任边界,对不同模块通航活动实施差异化管理;重新分类通航业务,从不同维度打开通航业务发展空间;运行技术标准划分,更加符合我国工业部门实际;科学定位短途运输,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

  吕尔学强调,民航各单位各部门要遵循“两个框架”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切实鼓励和支持通航发展。一要坚持在规章和政策制定中不偏离。依据框架要求对不同类型通航活动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系统梳理和修改存量规章和政策,抓好增量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制定。二要坚持在规章和政策执行中不走样。坚持分类监管总体原则,建立、完善通航监管事项库和符合性判断标准,根据通航活动的不同风险类型、安全类事项和经济类事项的不同特点、企业自我管理意愿和能力的强弱等方面贯彻精准监管要求,在监管范围、监管标准和监管程度上与框架确定的业务类型相符合。三要坚持对框架进行持续优化完善,在实践中进行检验,深入调研,科学评估,合理优化;关注每个模块中的监管要求更新,并密切关注通航领域的新业态,及时分析研判框架的实用性和覆盖性;开展第三方评估和执行情况检查,全方位促进框架落地见效。四要坚持对框架开展广泛宣传培训,组织开展系列讲座,做好政策解读,加强社会宣传,切实发挥框架的政策指引和准入导向作用;做好各专业领域师资队伍培养工作,将框架内容纳入监察员培训课程;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积极面向企业开展框架培训,通过多渠道多途径让行业、社会理解和领会框架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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