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通用航空业取得了一定发展,但产业规模仍然较小,运营服务能力薄弱,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兴航空消费需求仍有较大差距。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了《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建设“四个一”工程,即创建一套独立完整、科学适用的法规体系,培养一支融合职业化与社会化需要的人才队伍,做实一组创新包容、监管适度的工作机制,搭建一个公开透明、集约共享的服务平台。力争用2年到3年时间,初步建成与我国通航发展起步阶段相适应、有别于公共运输航空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分类监管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
“《意见》明确‘四个一’工程及具体举措,是在充分调研我国通用航空现阶段发展问题的基础上采取的精准策略,分别从标准制度、人才队伍、监管机制、服务平台角度开出了推动我国通用航空大发展的‘良方’。”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綦琦认为,该《意见》的提出将有利于缓解通航企业“起飞难”“运营难”“营利难”的问题。
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于彪介绍,《意见》通过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监管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近年来在促进通航发展方面取得较大进展的成功经验,也是未来做好通航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于彪认为,目前通用航空企业的特点是小、散、弱,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进展缓慢,航空器自主研发制造能力不足,通用航空运营服务能力薄弱,我国的通航企业被这些问题束缚了手脚难以发展。
“对此,民航局将继续研究制度、法规等方面的长效措施,落实国务院要求,力争在2020年建成500个以上通用机场,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拥有通用机场或兼顾通用航空服务的运输机场,覆盖农产品主产区、主要林区、50%以上的5A级旅游景区,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通用航空企业,实现通用航空业经济规模超过1万亿元,初步形成安全有序、协调发展的格局。”于彪说。
据了解,民航局自2016年2月份以来陆续批复了9个通航改革创新试点项目,取得了诸多经验和成果。民航局未来将继续坚持试点引路的方式,积极支持这些项目,争取更多创新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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