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规划机场至少有7个均为通用机场不承担公共航空运输功能
本报日前报道东莞规划新建机场引起了市民高度关注。东莞有了机场后,市民乘飞机是否可以不用去广州、深圳了?根据市城乡规划局昨日对本报记者的采访回复,东莞规划新建的机场为通用机场,属于民用航空机场的一类,并不承担公共航空运输功能。除了桥头机场和水乡机场构成通用机场骨架布局体系外,《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简称《总规》)还规划了清溪、松山湖等另外5个三类通用机场。
新建机场不从事公共航空
《总规》内容显示,东莞将形成以桥头机场为主、水乡机场为辅的东莞市通用机场骨架布局体系。针对东莞如何规划建设通用机场,本报记者书面采访了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局回复称,根据市发改局组织编制的《东莞市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研究》,东莞将“规划形成以桥头机场为主、水乡机场为辅的东莞市通用机场骨架布局体系,再以清溪、松山湖、横岗湖、塘厦、生态园等主要三类通用机场为基础,协同其余的直升机起降场构建起‘一主一辅多点’的东莞通用机场体系”。
通用航空机场属于民用航空机场的一类,是区别于广州白云机场、深圳宝安机场等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而使用的机场。也就是说,东莞规划新建的这几个机场并不从事公共航空运输,广州、深圳依然是东莞市民乘坐飞机最近的城市。
具体建设方案还需细化
记者留意到,《总规》在征求意见阶段,草案内容并没有提及通用机场建设。市城乡规划局透露,考虑通用航空对东莞乃至珠三角地区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在《总规》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市发改局建议在总体规划中落实通用机场布局规划。
不过,有关东莞通用机场的具体定位,选址方案以及建设方式等问题,市城乡规划局并没有正面回复。该局表示,城市总体规划站在全市统筹发展角度,重点以战略方向引导为主,有关通用机场定位、具体选址方案、建设方式、建设时序等问题,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深化细化,以市发改部门的意见为准。
知多点
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规定,通用航空(简称通航)是指除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和公共航空运输飞行以外的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矿业、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遥感测绘、教育训练、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记者查询资料了解到,通用机场分为三类:一类为开展10座~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月起降飞机最多达到3000架次以上,或被纳入政府应急救援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机场;二类为开展5座~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月起降飞机最多达到600架次~3000架次,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类飞行活动的机场;其他通用机场为三类。
即便是要求最高的一类通用机场,在选址、机场排水工程标准等方面,都较现行的运输机场建设标准更加宽松。在运输机场选址中可起到一票否定作用的因素,在通用机场选址时将被改为应充分考虑影响的因素;在运输机场建设成本中占有较大比例且必备的空管设备建设,在通用机场建设中条件也有所放宽。
二、三类通用机场甚至可以不设置塔台,不必建立自己的气象设施。也就是说,清溪、松山湖、横岗湖、塘厦、生态园等地的三类通用机场将会很小,甚至很简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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