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局公布了关于2019年9月份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相关调控措施的通报。
一、9月份航班正常考核情况
(一)旅客吞吐量2000万人次(含)以上的机场(以上一年为基准)当月国内客运离港航班正常率低于50%(不含)、排名后3位,并且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占比最高(含并列)的航班:本月没有被处罚航班。详情见通报附件1。
(二)在时刻主、辅协调机场当月预先飞行计划执行率低于85%(不含)的国内客运航空公司:涉及10家机场11家航空公司。详情见通报附件2。
(三)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不正常航班数占当月计划航班数比例高于7%(含)(公司原因导致的不正常航班数量/计划航班数量*100%≥7%),并且比例最高的3家客运航空公司:本月没有被处罚的国内航空公司;外国航空公司有塔吉克斯坦索蒙航空87.50%、波兰航空76.92%、土库曼斯坦土库曼55.56%。详情见通报附件4、附件5。
(四)当月到港航班正常率低于70%(不含)且排名后3位的客运航空公司:本月没有被处罚的国内航空公司;外国航空公司有塔吉克斯坦索蒙航空0%、伊拉克航空0%、波兰航空9.09%。详情见通报附件6、附件7。
(五)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当月4小时(含)以上延误航班占当月计划航班比例高于1%(含)(4小时(含)以上延误航班数量/计划航班数量*100%≥1%),并且比例最高的3家国内客运航空公司:本月没有被处罚的国内航空公司。详情见通报附件8。
(六)时刻主协调机场当月放行正常率低于75%(不含)且排名后3位的机场:本月没有被处罚的机场。详情见通报附件9。
(七)旅客吞吐量3000万人次(含)以上机场(以上一年为基准)当月始发航班起飞正常率低于75%(不含)且排名最后的机场:杭州机场73.64%。详情见通报附件10。
(八)9月份,由于空管原因(含流量)导致的不正常航班数占当月计划航班数比例为0.22%。
二、相关要求
(一)根据《民航局关于印发<2019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调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现做出如下决定:
1.暂停受理部分国内客运航空公司在时刻主、辅协调机场新增预先飞行计划申请(按照本通报附件3执行)。
2.塔吉克斯坦索蒙航空、波兰航空、土库曼斯坦土库曼航空因9月自身原因导致的不正常航班数占比不达标,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澳大利亚捷星航空、印度航空、巴基斯坦航空因8月数据不达标,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至12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美国阿特拉斯航空、阿尔及利亚航空因7月数据不达标,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至11月30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3.给予伊拉克航空、波兰航空通报批评。
4.塔吉克斯坦索蒙航空因3-9月连续7个月到港航班正常率数据不达标,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国际航空因5-8月连续4个月到港航班正常率数据不达标,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至12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5.给予杭州机场通报批评。
6.天津机场因5-8月连续4个月放行正常率数据不达标,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至12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7.自11月1日起,恢复受理深圳航空、伊拉克航空、阿富汗航空的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二)请各地区管理局做好相关调控措施的落实工作。
(三)请机关服务局通知外航服务中心周知各外国航空公司。
民航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