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针对社会关注的问题,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今天表示,截至目前,共收到反馈意见597条。在儿童票定价标准方面,社会关注度比较高,公众对优惠乘车的儿童身高、年龄标准、认证证件类别等问题非常关心,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孙文剑强调,在《意见》中提出的关于儿童乘车的问题,只适用于乘坐道路客运班车,也就是通常说的长途大巴、农村客运,不适用公交、地铁以及民航、铁路等其他交通方式。
《意见》提出,对于携带有效证件的儿童,6至14周岁可享受客票半价优惠,并提供座位;对于6周岁(含6周岁)以下的,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可享受免票,需要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可享受客票半价优惠。如果未携带相关证件,则按照身高标准执行相应的优惠票价政策。对于乘车携带儿童数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要求,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国家发改委认真研究公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推动《意见》尽快印发实施。
下一篇:抢飞大兴机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