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石塘派出所收到绵阳机场运行指挥中心报警,称有人在地处涪城区石塘镇瓦店村委会附近上空放风筝(此位置是机场32号跑道西北端,是飞机起飞爬升阶段),影响飞行安全,接警后,石塘派出所民警、机场净空办巡查人员立即到达现场,经过现场排查,当场将正在放风筝的徐某挡获,机场净空办对当事人进行了机场净宣传教育,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和《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批导意见》对当事人处以行政罚款二百元。
经查,徐某在涪城区石塘镇瓦店村村委会楼上以娱乐为目的放风筝,影响了绵阳机场飞机的正常起飞和降落,造成多个航班延误,影响了机场运行正常秩序,损害了广大旅客的利益。
绵阳机场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严禁未经申报同意在机场净空保护区放飞无人机、气球等升空物体,在机场跑道周边附近不宜放飞风筝,其他地方放飞风筝高度不宜超高周边建筑物高度,机场净空保护,人人有责,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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