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中南局罚决政法字【2019】号”《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南方航空作出警告,并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决定。
《决定书》中提到,民航中南局对南航涉嫌未在规定时限内对旅客投诉做出实质性回复的行为进行了调查,查明:南航就夏欣旅客2018年5月18日针对不予非自愿退票问题的投诉,未在规定时限内做出实质性回复。
中南局认为南航上述行为违反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中南局对南航作出下列行政处罚:警告,并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