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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出行省钱了!今日起11家航企免征燃油附加费

发布日期:2019-01-05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资料图:旅客值机、过检。中新社记者 殷立勤 摄  资料图:旅客值机、过检。中新社记者 殷立勤 摄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5日电 (董湘依)2019年伊始,多个政策利好来袭,对于经常乘飞机出行的旅客来说,有笔钱能省了!今日(1月5日)起,11家航空公司开始免征国内航线机票燃油附加费。据计算,部分国内热门航线往返可省百元左右。

近期,深圳航空、海南航空、中国国航、春秋航空等11家航空公司陆续宣布,自1月5日(出票日期)起,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2018年12月29日,祥鹏航空率先公布,根据发改委、民航局关于完善民航燃油附加联动机制的要求,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达到调整条件,自2019年1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所有航线燃油附加费免征收。

2019年1月2日-4日,深圳航空、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厦门航空、山东航空、春秋航空、中国联航、东方航空、四川航空、中国国航相继宣布自1月5日起800公里(含)以下及800公里以上航段均免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这意味着,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进入0元时代。

不过需注意的是,燃油附加费的暂停收取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也就是说,1月5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果改签到1月5日后(包含当天),并不会按新的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

对于旅客此前已经购票但需要退改的情况如何处理?东方航空表示,“调整日期之前已经销售的客票,按原征收标准执行。” 深圳航空则明确,2019年1月5日零时前已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不再退还燃油附加费;旅客如需退票时燃油附加费按照实际收取金额退还。此外,深航在通知中指出,出票日期在1月5日零时之前但在1月5日之后改签的,同样不再退还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是航运公司和班轮公会收取的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2000年,中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

据了解,2018年6月5日,时隔3年,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而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先是经历了“三连涨”,后又在2018年12月5日迎来首次下调,降为每位旅客收取10元或3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航线)。

有报道称,航空公司此次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与今年1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至4800元左右有关。按照民航局规定,煤油出厂价低于每吨5000元的基础价格时,将免征航空燃油附加费。

网友微博评论截图网友微博评论截图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近几日,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这则消息在网络上引发热烈讨论,有的网友对此表示欢迎,“可以节省一笔出行费用了”。但也有人要遗憾地错过这波“红利”了,一位网友在评论区无奈地说:“刚买完怎么办?”

总而言之,春运机票订票高峰时期即将到来,取消燃油附加费将为乘飞机返乡的旅客节省一笔开支。以北京往返成都为例,两大一小家庭出行的话,在1月5日后购买机票,可少花140元。准备订票的旅客,5日起可以查查自己的路程费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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