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榆林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拘留一名在飞机上吸烟的旅客。
12月14日,旅客魏某乘坐由郑州飞至榆林的CZ66**航班,在登机时,魏某非法藏匿火柴及火柴皮并将其带上飞机。在航班飞行过程中,魏某躲在机舱卫生间内吸烟时被航班机组人员发现并制止。待航班落地后机场公安分局民警立即上机处置,经查,魏某对其在飞机上吸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机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五日行政拘留处罚的决定。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相关规定,目前我国所有飞机航班全部禁烟。旅客在航空器内出现吸烟、使用火种、携带易燃易爆品等危害空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最高可处15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乘机时严格遵守相关航空法律规定,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