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海航基础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因卷入一起合同纠纷案,其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
根据公告披露,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与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4.3亿元范围内的财产保全。
依据(2018)陕执保1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基础控股所持海航基础股份2,249,297,094股,占海航基础总股本比例57.56%,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11月30日,冻结终止日为2021年11月29日;冻结海航实业所持海航基础股份128,214,170股,占海航基础总股本3.28%,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11月30日,冻结终止日为2021年11月29日。
基础控股持有2,249,297,0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7.56%,皆为限售股,限售原因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解除限售日期为2019年7月26日。海航实业持有128,214,1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28%,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海航基础表示,控股股东基础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海航实业所持有公司的股票基本都为质押股份,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影响。目前,基础控股及海航实业正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解除对本公司股份的冻结。
海航基础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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