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1月4日报道,去年12月,一位患有躁郁症的华裔美国人在仁川国际机场中转休息时失控跳楼。该乘客家属指控仁川机场在提前了解乘客身体状况的情况下却未采取恰当保护措施,才导致了这起悲剧。
据报道,2017年12月中旬,乘客A某乘坐的班机在从泰国飞往洛杉矶的途中在仁川机场经停,A某因患有躁郁症跳楼。事发后A某家属提出抗议,认为仁川国际机场及航空公司在明知该乘客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未能提供有效的人身保护,进而导致该事故出现。家属因此要求涉事机场及航空公司承担责任。
仁川国际机场警方及仁川机场公司4日表示,去年12月中旬,在泰国旅游的A某因躁郁症再次发作,故决定取消剩余行程,返回洛杉矶。考虑到A某的安全,其家属提前向A某搭乘的新加坡航空公司去电告知其病情,并请求予以“特别看护”,家属还通过邮件方式向航空公司发送了躁郁症的相关药品清单。
A某在由泰国飞往新加坡的航班上病情一度保持稳定,但在由新加坡换乘美国的航班上,病情开始恶化。该航班于同月18日9时58分许在仁川机场着陆中转,新加坡航空将状态不佳的A某移交给了仁川机场的安保人员。
鉴于A某当时情绪十分不稳定,新加坡航空员工及仁川机场安保人员决定暂时取消A某的后续航班,并安置在仁川机场换乘区的酒店休息。仁川机场24小时监控该名乘客动向,防止其情绪失控,引发骚乱。
但是,19日上午,A某在机场候机厅换乘区四楼纵身跳下,跌落至三楼门厅。事故发生后,A某被紧急送往仁川某大学医院进行抢救。虽然伤势比较严重,但所幸无生命危险。
A某家属在得知事故发生后,紧急赶赴韩国处理。据A某家属方面称,躁郁症发作时病人将无法进行正常思考。正是因为仁川机场没有采取有效妥当措施,才导致A某病情恶化,酿成事故。
而仁川机场相关人士则表示,事故发生时十分突然,安保人员就在附近进行监视,但即使这样也无法及时制止。仁川机场方面表示,该名乘客是新加坡航空的换乘旅客,不应将责任归咎于机场运营方。
新加坡航空公司则表示,事前确实收到了该乘客家属的委托,并在A某乘机前帮助其服用了药物。因此,A某出现事故与航空公司并无关系。仁川当地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在明知该名乘客患有躁郁症的前提下,未能及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照料,航空公司及仁川机场均存在业务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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