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俄法院因航班延误对一航空公司处以10万卢布罚款

发布日期:2017-10-13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据俄罗斯卫星网11日报道,俄罗斯西西伯利亚交通检察院发言人奥克萨娜??戈尔布诺娃表示,由于一趟飞往克拉斯诺亚尔斯克的航班延误了13个小时,俄北方之星航空公司(NordStar)将赔付10万卢布(约合1722美元)。

  戈尔布诺娃表示,克拉斯诺亚尔斯克交通检察院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就行政违法行为对法人立案。

  她表示:“经查明,北方之星公司2017年7月7日无故致使一趟飞往克拉斯诺亚尔斯克的航班延误了13个多小时,并且未按法律要求提供备用飞机。”

  她指出:“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市民事法官的判决认定北方之星公司有过错。该公司应为上述行政违法行为支付10万卢布(约合1722美元)的罚款。”

上一篇:阿斯塔纳航空:将对在厦门上空发生故障的飞机进行调查

下一篇:万向东任民航新疆管理局局长 王繁平任党委书记

主办单位:民航发展网     承办单位:北京盛世华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10-68160386    传真:010-88210800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其言论并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删除!

工信部备案许可:京ICP备190535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