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全文如下:
各运输航空公司、机场公司:
根据民航局《关于实施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的通知》(局发明电〔2016〕3534号)的相关要求,现做出如下决定:
1.给予深圳航空、东海航空、厦门航空通报批评。
2.首都机场因4-6月连续三个月数据不达标,自7月25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浦东机场6月数据已达标,但因2-5月份连续四个月数据不达标,自7月25日起至12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在首都机场、浦东机场受限期间,按照航班总量不增加的原则,可在调减其现有航班后批准新增国际及港澳台航线航班的时刻申请。华北管理局、华东管理局负责实施相应的航班调整工作,并向民航局专文呈报。
3.福州机场、厦门机场因6月份数据不达标,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