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昆明市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将采取实名登记方式,实现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同时,积极引入无人驾驶航空器干扰反制设备,探索利用高科技手段对违法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引导控制,迫使其强制着陆或返航。
《方案》明确,严格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人防"管理措施,对拥有、使用、培训无人驾驶航空器和具有制作、操控、驾驶无人驾驶航空器技能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全面普查,并全部纳入实名登记管理,对前期已排查出的1767架无人驾驶航空器实行包保责任制;积极探索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技防"手段,与民航空管和机场集团等部门协商,积极引入无人驾驶航空器干扰反制设备,探索利用高科技手段对违法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引导控制,迫使其强制着陆或返航;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物防"设施建设,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及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边界、路口、村庄、水库等重点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牌,明确净空保护及禁飞范围、净空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和举报奖励电话等内容。
《方案》还提出,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应急联动联防工作方案,建立情报信息互享和高效处置的应急联动联防机制;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协同配合机制,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销售、使用、监管等各阶段管理工作;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制定管理办法,划定无人驾驶航空器放飞区域、明确放飞要求,规范引导放飞行为;严厉惩处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行为,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市政府已发布公告,将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确定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明确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边界及地理坐标等内容。根据《方案》,净空保护区域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涉及的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由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以加强和落实机场净空保护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