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1月19日晚发布媒体澄清公告,就媒体报道天津航空2014年部分财务数据不一致进行澄清说明。
公告称,截至2014年末,海南航空持有天津航空39.06%股权,天津航空为公司的联营企业。2016年9月,海南航空完成非公开发行项目,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 购天津航空48.21%股权。
2015年3月,天津航空聘请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2014年度审计报告。2015年6月,因筹划受让天津航空48.21%股权事宜,聘请海南航空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天津航空一年一期财务数据进行了专项审计。
基于会计政策要求,专项审计报告按海南航空执行的会计政策对天津航空2014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其中,为收购目的编制的财务报表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财务报表相比,净利润减少1.3亿元,净资产减少1.8亿元,原因在于:
一是天津航空应收支线航空补贴款的收入确认时间性差异导致2014年净利润减少约1.3亿元。该笔补贴于2015年予以确认。
二是上述航空补贴产生2014年度净利润减少1.3亿元, 导致2014年年末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1.3亿元,而天津航空根据海南航空会计政策和估计,包括经营租赁退组检修费用、飞机及发动机组件折旧计提等事项,以及其他调整产生所有者权益减少约0.5亿元。两者导致天津航空2014年末所有者权益减少1.8亿元。
公告同时称,天津航空2015年年报审计工作由亚太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由于发行中期票据等要求,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出具了2013、2014、2015年的审计报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2014年度营业利润、净利润等数据与普华永道中天出具的审计报告数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