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亭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张某一时贪念,冒充华北民航局局长,骗取钱财,机关算尽到头来却竹篮打水一场空,被判处刑罚的同时,犯罪所得也被责令退还。
2015年5月份,被告人张某因经营饭店亏损欠下大量外债,为快速赚钱还债,通过“QQ”认识被害人李某后,谎称自己是华北民航局局长,为取信于被害人,被告人张某还在“QQ”空间里放上其身穿制服的照片,取得被害人李某的信任后,被告人张某以帮被害人的儿子安排工作需要打点关系以及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等为由,先后5次骗得被害人现金、香烟等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577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