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家旅游局昨天公布《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提出: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不文明行为的,旅游部门可以将旅游者的相关信息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并向公安、海关、交通、金融等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可以根据职责权限,在征信系统中记录,以及采取限制出境旅游、限制乘坐航班等措施。对此,有网友认为,“严重不文明行为”不易清晰界定,如此处罚也过于严厉;但也有网友表示支持,认为只有严加惩处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约六成网友支持旅游局的规定。认为应该把有严重不文明行为的游客纳入征信系统,并限制出境和乘坐航班。
微博网友@一片光明在眼前:旅游者的违法及严重的不文明行为直接影响他人安全、败坏着社会风气,而且还影响中国在世界的形象,因此对他们进行处罚是必要的,同时也能警示他人。
微博网友@小球知语:旅游出行,文明当先。综合当前中国游客在海外旅游的不文明表现,制定黑名单很有必要,尤其对于那些明知故犯的游客,法规条例才有威慑力。
约三成网友认为“限制出境和乘坐航班”的处罚有待商榷。
微博网友@东京猫猫:游客有严重不文明行为可被限制乘机的规定我不赞成。首先,文明与否应该有清晰的界定,其次,道德问题不能随便诉诸法律,不文明行为也不一定要通过限制乘机来处罚。
微博网友@打伞的鱼:这个条例明显有矫枉过正之嫌,可以把有严重不文明行为的游客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但是限制乘机会给生活带来很大麻烦。
还有一成网友针对“如何限制不文明旅游”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微博网友@一生所爱:道德问题还要靠自我约束。可以完善建立不文明行为的公示系统,效果可能比限制出行的硬规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