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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无果 13家旅行社联名抵制泰国都市航空

发布日期:2016-07-08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泰国都市航空有限公司(City Airways,Thailand,下称“都市航空”)单方取消航班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昨日,深圳市旅游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因都市航空对理赔一再推脱,深圳13家旅行社联名抵制都市航空:“在都市航空未作出有效的赔偿方案之前,不购买其任何机票,不与其签署任何协议,不与其建立任何商业合作关系。”

  4个多月仍协商无果

  2016年2月13日,都市航空发出《航班取消通知》,单方面取消了2016年2月之后的全部航班。据深圳市旅游协会统计,此次事件致使深圳1600余名游客滞留泰国无法返回中国。由于当时正值春节假期,航班运力紧张,酒店爆满,深圳各家旅行社也竭尽全力安排滞留旅客在当地的食宿,临时购买高成本机票接游客回国。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都市航空”与深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旅行社公司(下称“受损公司”)建立商业合作关系。此次事件使受损公司损失合计逾千万元人民币,受损公司多次与都市航空联系沟通,但都市航空未作出任何回应。

  2016年4月26日,受损公司共同委托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向都市航空发出律师函,要求都市航空积极与受损公司协商赔偿退款,并同时向泰王国驻广州领事馆、泰国民航局寄送函件,请求帮助。后来,都市航空仅笼统地回复已经收到函件,其内部正在研究,而前述领事馆、民航局均未有任何回复。

  2016年5月19日,受损公司再次发出律师函,后都市航空于2016年5月23日邮件回复称“正在引进新投资方,准备复飞”,除此之外其未提及赔偿退款事宜。

  2016年6月4日,泰国旅游与体育部以邮件回复称:泰国民航局系管理航空公司的政府部门,可向泰国民航局投诉,其与泰国外交部也会向泰国民航局反映。

  截至昨日新闻发布会结束,都市航空未对赔偿退款方案作出任何正面回应。

  13家旅行社联名抵制都市航空

  深圳市旅游协会东南亚游专业委员会主任梁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都市航空取消航班之后,市旅游协会成立了应急处理小组,协同各旅行社妥善应对,受影响的游客均得到了合理的解决方案,“这次事件没有收到任何一个游客的投诉,可以说游客还满意我们的处理,当然各旅行社也付出了很多人力物力,才能保证春节期间游客都能顺利回国”。

  “都市航空至今未能就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出任何方案,拒绝承担责任,因此受损公司将会联合抵制都市航空并同时依法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其自身合法利益。”梁俊说。

  会议现场,深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国金桥旅游有限公司深圳口岸分公司、深圳市华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五洲行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和平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深圳市纵横旅行社有限公司、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3家旅行社联合发布《抵制都市航空联合声明书》,称“在都市航空作出有效的赔偿方案之前,不购买其任何机票,不与其签署任何协议,不与其建立任何商业合作关系,坚决抵制都市航空!”

  深圳旅企或将赴泰打官司

  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闵令波律师表示,根据商法和合同法的规定,都市航空要赔偿旅行社提前支付的本金,也就是预付的机票款、本金利息、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其中的直接损失,就是旅行社安置游客的花费,“这个很容易举证,而间接损失相对来说举证较难。”

  “在合同上,外国的航企相对来说比较强势,多数拿已经做好的合同来和旅行社签,其中条款对航企较为有利。”因此,很多问题上旅行社处于弱势地位。

  由于很多深圳旅行社和都市航空在合同中并没有对发生纠纷提起法律仲裁做出明确规定,闵令波建议,“如合同没有就诉讼纠纷进行明确,法律支持去航企所在地提起诉讼”,如果想要打赢这场官司,深圳旅游企业前往泰国打官司的可能性非常大。

  他还建议,旅游行业应该抱团取暖,在和航企签订合同时,不仅可以争取更优惠的价格体系,还能在合同拟订中争取更多话语权,而不是被动签署“一家之言”。在合同中将旅行社的要求和责任明确,才能保障旅行社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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