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民用航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用航空和小型运输航空发展形态多样,运行模式各异,不同的运行要素变化不均,部分蓬勃增长,部分持续萎缩。为准确反映2015年度通航及小型运输的现状及发展趋势,飞行标准司经过核实运行规范相关数据,同时对近几年积累数据进行横向对比,编制本信息通告,从公司分布、飞行人员、运行种类和状态、航空器等方面全面、直观地予以数据呈现。
一、概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国有201家实际在运行的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从业飞行人员2830名(含中国籍飞行员2732人,外籍飞行员98人),航空器1435架。
注:由于通航企业需要取得经营许可(依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和运行合格证(依据CCAR-91或CCAR-135FS)方可运行,12家企业取得经营许可后处于运行合格审定状态,还有部分企业未进入实质运行,因此本通告的公司数据小于通航经营许可颁发数量;由于通航企业存在较多兼职情况,本通告给出的是专职飞行员数量,不累计兼职情况,因此总数小于各企业上报人数之和;由于部分航空器处于封存、销售转让、老化故障等状态,或者用于非商业用途,因此本通告航空器数量仅指运行中的航空器数量,小于注册数量。
基于运行特点,将上述公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A类:仅按照CCAR-91运行的公司,主要从事航空作业;
B类:仅按照CCAR-135运行的公司,主要从事小型运输,包括通勤和商务包机;
C类:A+B混合运行;
D类:按照CCAR-91部运行,依据CCAR-141部训练的飞行学校;
E类:同时具有CCAR-91、CCAR-135和CCAR-141运行的公司。
经统计,已获得运行合格证且实际在运行的公司,A类152家,B类10家,C类27家,D类12家(含飞行学院),E类:1家。
飞行小时数据来源于困难报告系统(SDR),77家0小时,15家0-100小时,19家100-500小时,28家500-2000小时,21家2000-10000小时,8家10000小时以上,33家未知。
图:实际在运行的通用及小型运输公司统计图。
图:通用及小型运输公司航空器数量统计图。
2012年至2015年,实际在运行的通用及小型运输公司增长对比统计图:
图:公司数量变化对比统计图。
(一)作业类通航概况(A类公司)
截止2015年底,按照CCAR-91运行的公司共178家,其中运行中的152家、暂停运行的13家、终止运行的13家。
图:各地区 A 类航空公司概况。
(二)小型运输类公司概况(B、C类公司)
图:各地区 B、C 类公司概况。
在图8所示的37家实施CCAR-135部运行的公司中,10家仅按照CCAR-135运行,主要从事小型运输,包括通勤和商务包机;有27家在实施CCAR-135部运行的同时,还兼有CCAR-91部运行,其中5家以直升机业务为主。
(三)训练学校概况(D、E类公司)
图:D、E类公司分布图。经批准的国内驾驶员航校共有13家,其中包括D、E*类公司12家、以及中国民航飞行学院1家(新津分院、绵阳分院、洛阳分院和遂宁分院)。以上17家飞行学校均统计在图中。
(四)E类公司
E类公司为飞龙通用。
二、飞行人员
2012年至2015年实际在运行的通用及小型运输公司飞行员数量变化对比。
图:飞行员数量变化对比统计图。
图:各类公司飞行员数量变化对比统计图。
D类公司(训练学校)
我国共有13家飞行学校,除飞行学院外,我国CCAR-141的航校12家。共有飞行教员377人,其中华北19人,华东67人、中南130人、东北91人、西北34人、新疆36人。
图:D类公司教员分布图。
三、航空器
从运营人统计口径获取的航空器数量信息与局方使用困难报告系统(SDR)内记录的数据匹配度较高,反映出本信息通告航空器数据接近实际情况。
(一)A类公司
按航空器种类划分,实际用于91部运行的通航公司,其飞行作业的航空器主要为飞机类、直升机类等。飞机378架、直升机352架、运动类29架,共计759架航空器。按照航空器种类,对各地区通用航空公司拥有航空器的数量进行统计。
(二)B、C、E类公司
我国小型运输类公司航空器共计370架,其中飞机267架、直升机103架。
(三)训练学校(D类公司)
除飞行学院外,国内CCAR-141部训练学校共有航空器306架,其中飞机280架、直升机26架。
四、运行种类
(一)A类公司通航现有的运行种类包括一般商业、农林喷洒、旋翼机外载荷、训练飞行、空中游览、私用大型、航空器代管业务等。其中从事农林喷洒的比重最大、其次是训练飞行和空中游览。
图:通用航空运行种类统计图。
图:A类公司各运行种类(在运行)比重变化对比统计图。
(二)B、C类公司
我国小型运输类航空公司现有的运行种类包括通勤和包机,其中包机业务所占比重较大。
图:小型运输航空运行种类统计图。
五、航空器代管业务
按照91部K章分类,航空器代管业务分为2种。一种是小型航空器代管,主要用于作业飞行;另一种是大型航空器代管业务,主要用于私用远途飞行。
目前我国从事航空器代管业务的公司27家,其中从事小型航空器代管业务的7家。从事大型航空器代管业务的20家。(注:中信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既有大型代管又有小型代管运行资质)。各地区通航公司代管业务统计如下图。
图:代管航空器数量统计图。
六、其它
本信息通告上述部分仅包含商业类和代管类数据,飞行学院、救捞局、校飞中心等单位数据见下表:
单位名称 | 飞行员人数 | 航空器数量 |
---|---|---|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 339 | 219 |
救捞局 | 59 | 20 |
校飞中心 | 40 | 14 |
表:飞行学院、救捞局、校飞中心概况。
无人机驾驶员管理分为三类,分别是无需证照管理,由行业协会实施管理以及由局方实施管理。2014年,民航局委托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国AOPA)负责为在视距内运行的空机重量大于7千克的无人机驾驶员以及在隔离空域超视距运行的无人机驾驶员颁发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数量统计见下表:
合格证种类 | 2014 年 | 2015 年 | |
---|---|---|---|
固定翼 | 驾驶员合格证 | 100 | 341 |
合计 | 100 | 341 | |
旋翼 | 直升机驾驶员合格证 | 55 | 255 |
多旋翼驾驶员合格证 | 86 | 1541 | |
合计 | 141 | 1796 | |
飞艇 | 驾驶员合格证 | 3 | 5 |
合计 | 244 | 2142 |
关于无人机驾驶员各类数据统计,请参考中国民航驾驶员发展年度报告(2015年版)。
随着无人机系统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陆续出台,其应用正在迅速扩展,必将对航空业乃至整个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带来深远的影响,同时不可避免的对商业类通用航空和小型运输市场产生一定程度的冲击,我们将持续评估其影响程度,相关机构应做好研究分析,应对航空业即将到来的深刻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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