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协调发展,就是要实现辩证发展、系统发展、整体发展,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近年来,我国民航业快速发展,特别是“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民航发展增量最大的一个时期,航空运输规模稳居全球第二位,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上升,发展成就举世瞩目。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民航发展出现的行业结构不均衡、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内部协调配合不到位等“成长中的烦恼”,进一步坚持协调发展。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及事物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也是相互作用的系统。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系统的集合体”和“过程的集合体”;任何健康的发展,都应当是全面的、协调的发展,而不能是单一突进的发展。民航是一个系统性强、链条长、环节多的网络性行业,行业内部多元主体互不隶属、相互依存、相互关联,只有协调发展才能增强行业发展整体性,提升整体效能。因此,协调是民航行业健康发展的本质要求。“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实现民航强国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民航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始终坚持协调发展作为重要的价值观和方法论,贯穿“十三五”规划制定和落实的全过程。
要打好系统平衡战。要注重全面发展,正确处理干线航空与支线航空、客运航空与货运航空、国内航空与国际航空、运输航空与通用航空的关系,补齐支线航空、货运航空、国际航空和通用航空“短板”,形成平衡结构,实现“两翼齐飞”,齐头并进。要统筹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的协同发展,统筹科技教育与生产建设的协同发展,统筹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协同发展,做到相互衔接、相互配套,防止相互脱节。要统筹传统业务与低成本航空等新兴业务的协调发展,发展个性化、差异化的航空服务,努力满足不同需求。
要缩小地区发展差。要通过多种手段,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区民航事业发展,改变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民航运输发展比例失调的现象。要以老少边穷地区和地面交通不便地区为重点,选择满足安全要求的经济适用航空器,实施“基本航空服务计划”,提高航空运输服务的覆盖能力。要配合“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推进相关区域民航协调发展。
要下好运行“一盘棋”。要充分发挥民航运行协调决策机制的作用,确保各运行主体协调联动,运行有序。各运行主体既要责任分明,又要牢固树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大民航意识,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无缝衔接,确保每个环节不“掉链子”,保持行业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尤其在出现大面积航班延误情况下,更要强化协调配合。各运行主体要加强子系统内部统筹协调,确保内部运行顺畅。要加强与军航的沟通和协调,完善空域动态灵活使用机制。
唱和如一,宫商协调。民航系统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协调发展的新理念,奋力奏响民航发展协奏曲,为谱写“十三五”民航发展新篇章、实现民航强国战略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