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肖敏 报道:民航公安局日前下发《关于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法律责任告知书》,再次向社会告知 “随身携带或在手提行李、托运行李中有打火机、火柴的旅客,可能面临公安机关5000 元以下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据了解,民航各级公安机关8月共严厉查处危害航空运输安全和运输秩序的典型案例117起。其中,违法违规携带、使用打火机、火柴的案事件占31%,共36起。在这36起案事件中,石家庄机场、重庆机场查获数量最多,分别为8起和6起;藏匿火柴、打火机的违法违规行为较多,包括拆分藏匿火柴盒与火柴棍、两人共同藏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的相关规定,违法违规携带、使用打火机、火柴的旅客已分别被处以5000 元以下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告知书》指出,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在手提行李、托运行李中运输打火机、火柴。如旅客随身携带或在手提行李、托运行李中有打火机、火柴的,请旅客取出并自行处置。否则,可能面临公安机关5000 元以下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告知书》是民航公安局继8月6日向社会发布《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8月14日向社会发布《关于重申禁止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后,再次向公众告知旅客应当履行的相关义务,以提高民航旅客知法守法意识,维护民航运输秩序。
民航公安局表示,民航各级公安机关将持续严打危害民航运输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民航安检机构进一步加大了安检查控力度;各航空公司、机场已在值机区域、安检待检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告知书》,并在旅客办理值机和通过安检前,再次向旅客进行口头告知不得违规携带、使用打火机、火柴乘机。安检机构、航班机组对查控和发现的旅客违规违法携带、使用打火机、火柴的案事件,将移交民航公安机关从严从重处理。
相关案例回放:
1. 8月7日,拉萨机场旅客张某藏匿打火机,被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
2. 8月14日,广州机场旅客王某在托运行李中放防风打火机和易燃配件,被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1500元。
3. 8月14日,包头机场过站旅客熊某手持打火机,被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
4. 8月15日,呼伦贝尔机场旅客候某隐匿打火机被安检查获,被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3000元。
5. 8月15日,石家庄机场旅客吕延卫藏匿刀具式打火机,被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
6. 8月16日,重庆机场旅客黄某随身携带火柴,被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1500元。
7. 8月18日,温州机场旅客金某藏匿打火机,被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1500元。
8. 8月22日,广州机场旅客潘某随身携带白酒和打火机,被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3000元。
9. 8月22日,包头机场旅客张某藏匿打火机,被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3000元。
10. 8月22日,首都国际机场旅客韩某托运行李内有13个打火机,被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1500元。
11. 8月22日,昆明机场旅客吴某、赵某一同藏匿打火机,被机场公安局分别处以行政罚款1500元。
12. 8月23日,贵阳机场旅客陈某藏匿火柴,被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3000元。
13. 8月25日,首都国际机场旅客曹某藏匿打火机,被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1500元。
14. 8月27日,天津机场旅客彭某藏匿打火机,被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3000元。
15. 8月28日,南京机场旅客高某藏匿打火机,被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
16. 8月30日,武汉机场旅客施某藏匿打火机,被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