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式发展,在我国才刚刚起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记者采访军事科学院军民融合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志伟,他为读者梳理了世界主要国家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一些做法,以期为我国军民融合发展之路提供借鉴。
高层协调,战略统筹
美国、俄罗斯、巴西等国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在统筹制定国家安全战略、统筹协调军政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充分整合军地资源提供强力指导。例如,俄罗斯总理兼任跨部门科技政策协调委员会的主席,统筹考虑军民两方面的科技发展需要。2001年英国国防部出台《国防科技和创新战略》,明确提出国防部应吸引世界范围内技术先进的民用部门参与国防工业的科研和生产。
制度创新,法律保障
为确保改革的强力推动和规范有序,各国通常高度重视军民融合的配套法规建设。美国在推进军民融合改革的过程中,首先出台的就是《采办改革:变革的命令》这一重要改革性文件,明确提出要对国防采办方式、军用标准、国防会计制度等进行重大调整。俄罗斯国家杜马于1998年通过了《俄罗斯国防工业军转民法》,使国防工业军转民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规划调控,项目牵引
各国普遍将规划计划作为调控引导军地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为确保军民融合战略的有效落实,多数国家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专门的配套计划。如美国先后制定了国防部的军民两用应用计划(DUAP)、商务部的高技术计划(ATP)和由国防部牵头的技术再投资计划(TRP)等多项计划。美国2014年国防授权法案中专门安排1.5亿美元的“快速创新项目”,面向小企业和非国防传统供应商进行投资。此外,各国也十分重视以重大的军用或军民两用科技工程建设为牵引,整合国家总体资源,形成科技与经济的综合竞争优势。如美国的“曼哈顿”“阿波罗”“星球大战”,前苏联(俄罗斯)的人造地球卫星等科技工程,都是通过国家长期巨额投入下的军民大协作完成的,对促进经济领域与国防领域的密切互动和技术转移发挥了重要作用。
企业主体,市场运作
各国高度重视营造开放公平的国防竞争市场,让企业和大学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成为军民融合的主体。日本绝大部分武器装备的研制任务和几乎所有生产任务,均以合同方式委托民间企业完成。美国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的国防高级技术研究局(DARPA),先后培育和推动了互联网、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重大颠覆性技术,但该机构并不具体承担项目研制任务,而重点是对大学、小型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进行长期稳定的科研投入。英国国防部极力降低国防部合同的进入门槛,在国防供应商论坛建立“中小企业组”,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国防项目。2012年11月,法国发布“中小企业国防协定”,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中小企业在推动国防工业创新发展中的地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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