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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论坛“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通告

发布日期:2017-05-12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关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

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2017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于5月14日至15日在京举行,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维护首都地区空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预先向中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按照上级要求,自2017年5月13日8时至17日24时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体育、娱乐、广告类“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对于用于高峰论坛会议保障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北京地区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根据《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违规从事“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四、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五、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的,由各区人民政府按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

2017年5月11日

来源:平安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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