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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民用航空条例7月施行 机场天价面条或不再出现

发布日期:2017-01-19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机场“天价餐饮”、航班大面积延误……《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将对这些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明确规范。1月18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简称“条例”)。快报记者注意到,这是全国首部地方性民用航空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机场餐饮要明确价格水平,满足大众需求

  机场的天价餐饮不时被吐槽。前段时间,明星刘晓庆就吐槽在机场吃一碗面和直接吃钱没太大区别。

  该条例明确规定,运输机场地区零售、餐饮、航空地面服务等经营性业务,机场管理机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有偿转让经营权。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公平竞争、满足大众消费需求的原则,与取得经营权的零售、餐饮等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服务标准、价格水平、安全规范和责任等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之所以作出如此改变,主要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最基本需求,“以后机场最基本的餐饮要有,比如十几元的面条等快餐。”

  航班延误,应及时公布信息及补救措施

  航班发生延误或者取消时,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及时公开发布有关航班延误或者取消的信息、原因及补救措施。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代理人对旅客提供的餐饮、住宿等服务以及给予旅客的经济补偿,按照国家规定、合同约定执行。

  发生大面积航班延误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运输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调集运能,快速、安全地疏散旅客。

  净空保护区严禁无人机孔明灯

  曾在征求意见稿中出现的“无人机”相关条例,表决稿中几乎不见。不过,条例对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明确了11种禁止行为,包括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无人机、孔明灯、风筝和其他升空物体;设置影响运输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激光、标志或者物体;在运输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从事影响运输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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