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因投标人不足三家作流标处理,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机场停车场收费岗位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重招)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CBNB-20183377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服务期限、招标预算
序号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限 |
年度招标预算 (最高限价) |
两年招标预算 (最高限价) |
1 | 宁波机场停车场收费岗位业务外包 | 2年 |
人民币135万元/年 (含税) |
人民币270万元/2年 (含税) |
人民币127.3万元/年(不含税) | 人民币254.6万元/2年(不含税)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技术、设备和服务等能力;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含)以上;
3、投标人截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停车场管理或物业管理经验;
4.具有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外,其他具有母子关系的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都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6. 根据《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浙江省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4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公司前台,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0574-88090098 传真:0574-87425386
3.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第一次招标中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须重复购买。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9年1月 4 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全国及华东三省一市)、电汇、转账支票(宁波大市范围以内)或网银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一次招标中已缴纳过投标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投标人无须重复缴纳。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月8日09:30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号行政楼201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月8日09:30在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号行政楼201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联系人:金诚、许健
电话:0574-89006738、8900655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徐梦蓉、王银、史维祺
联系方式:0574-87425380、87425512
传真:0574-87425386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都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