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西区桥体栏杆增高项目已由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地点:首都机场T1、T2航站楼楼前立交桥
2.2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首都机场T1、T2航站楼楼前立交桥桥体两侧不锈钢栏杆改造约2000米。
2.3 本比选项目的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4 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栏杆拆除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本比选项目的最高参选限价为:3570320.26元人民币,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2.7 其他(如果有): /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参选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5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18年3月~2018年10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
3.6 参选人必须具有自2015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至少1个(含)以上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并且均已经验收合格。参选人须提供工程名称、有效的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并注明工程竣工时间(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7 参选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具有安全考核证书“B”本(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8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9 信誉要求:
(1)2015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① 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3日(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C区402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购买比选文件,文件不接受邮购。
4.2 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涉及。
6. 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提出书面疑问的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4日12时00分前
7. 参选文件的递交
7.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1日09时30分
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首都机场四纬路
邮编:100621
联系人:高松宇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
联系人:魏丽娟、李方
电话:010-64557555-661、670;15810165770、17801469058
电子邮件:MHGC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