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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共享座椅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0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招标编号:0651-18030515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的委托,就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共享座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共享座椅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3.招标内容:共享座椅服务、共享座椅的安装及安装区的施工改造,并投入使用(招标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项目为多投单中项目,若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两个标段的投标并同时中标,则只能中得一个标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中标意向顺序。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具有按摩座椅的生产及销售能力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投标人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年中至少有两年营业额超过5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4 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不少于3年) 
  4.5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0日9:00时—2018年5月16日17:00时(北京时间)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5.2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5.3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 并上传下列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平台,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或未上传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不少于3年) 
  (5)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平台下载费50元,售后不退。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公告发布媒介 
  8.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8.3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www.nmgztb.com.cn 
  8.3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71-4941848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三部 
  联 系 人:张艳龙    杨友林   
  联系电话:0471-3260185     0471-3255129 

 

呼和浩特机场公司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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