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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指导意见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

发布日期:2016-06-18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6月16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贯彻落实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指导意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工作。

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同志主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以及中航工业集团、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推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经验和做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胡祖才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指出,通用航空与公共航空运输是民航业的两大支柱。通用航空业是以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为核心,涵盖通用航空器研发制造、市场运营、综合保障以及延伸服务等全产业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是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业的综合体,具有产业链条长、服务领域广、带动作用强等特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通用航空业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是第一次以国务院名义对通用航空业全产业链发展作出部署,标志着我国通用航空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通用航空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建成500个以上通用机场,通用航空器达到5000架以上,年飞行量200万小时以上,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通用航空企业,国产通用航空器在通用航空机队中的比例明显提高,通用航空业经济规模超过1万亿元,初步形成安全、有序、协调的发展格局。为此,要重点推进以下五大任务。一是培育通用航空市场,紧紧围绕交通运输、社会公益、经济建设、航空消费等四个方面的通用航空服务需求,扩大通用航空交通服务供给,发展通用航空新业态,拓展应用领域。二是加快通用机场建设,科学制定通用机场规划,合理确定通用机场建设规模和标准,加快推进通用机场网络建设。三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国家研发创新体系、创业平台、工程中心建设,尽快突破关键核心制造技术,建设50个通用航空产业集聚示范区,深化国际合作,提高制造水平。四是扩大低空空域开放,实现真高3000米以下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无缝衔接,简化通用航空飞行任务、飞行计划审批或者备案的程序。五是强化全程安全监管,加快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通用航空联合监管机制,形成全过程、可追溯的安全监管体系。

会议强调,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开拓创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通用航空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快构建通用机场网络。坚持规划先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抓紧编制通用机场布局规划,有序推进通用机场建设。二是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推进航空制造、机场建设、飞行保障、人才培养等环节以及金融、保险、旅游等延伸服务领域扩大开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通用航空业,加快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完善通用航空领域定价机制。三是确保安全有序发展。坚持“安全第一”,将联合监管机制落到实处,加强通用航空安全保障投入、净空保护和无人机管理。四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升自主研发制造能力,支持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和项目,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五是加强人才培养。依托高等学校培养多层次专业人才,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通用航空人才社会化培养,加强通用航空专业人才培养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面向全社会开展通用航空普及教育。六是坚持上下联动。推进合作共建和试点示范,支持地方在通用机场、产业园区建设模式以及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航局等部门相关司局,国家空管委办公室,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航工业集团、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等企业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主会场的会议。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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