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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燃油附加费卷土重来 这笔费用真该收吗?

发布日期:2018-06-05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从市场经济来看,燃油附加费应包含在票价内。6月来原油价格下跌,该笔费用征收时长有限。

  受到油价连续上涨影响,中国航空公司时隔三年再度重新收取燃油附加费。

  6月4日晚间,中国国航、南方航空东方航空海南航空春秋航空、昆明航空等航空公司集体公告,自6月5日起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10元。

  各航空公司还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免收燃油附加费。

  三年未征收的燃油附加费为何卷土重来?该费用是否会一直征收或者上调?这些问题颇受消费者关心。

  如何征收燃油附加费

  一名东方航空的中层管理人员告诉《财经》记者,征收燃油附加费是按发改委和民航局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的,如何征收,何时停止征收,相关文件中均有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建立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879号)规定,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由统一规定收取标准的方式,改为由航空公司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收取标准。

  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出基准油价时,在航空公司自行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前提下,通过适当收取燃油附加弥补。航空公司自行消化比例不少于20%。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低于基准油价时,停止收取燃油附加。

  2015年民航局规定,航空煤油基础价格由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

  天风证券测算,截止2018年5月24日,6月航空煤油采价期结束,新加坡航油离岸价格均价为89.64美元/桶,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均值为6.3620,考虑到自5月起与航空煤油进销相关的增值税率调整至16%,6月航空煤油出厂价为5389元/吨。

  虽然目前航空公司可以合规收取燃油附加费,但也不能随意增加燃油附加费。民航局规定燃油附加最高标准具体计算公式分为两种,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的燃油附加最高标准为0.00002541×(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5000)×800。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为0.00002541×(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5000)×1500。

  同时民航局还规定,征收标准最小单位为10元,不足10元按四舍五入计。

  按照上述规定,油价超过5000元/吨后,按照公式计算,触及5元水平后会四舍五入至10元开始征费。以此为标准计算,两段航程的起征点为5131元/吨和5246元/吨。

  计算对照表:

  

  征收时长或有限

  时隔三年国内航线再收燃油附加费,直接原因是国内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上涨,而国内航油综合采购成本又与航空煤油出厂价由密切相关。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1年文件,明确航空煤油出厂价格逐步实行市场定价,原则上航空煤油出厂价不超过新加坡市场进口到岸完税价格。后者由采价期(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新加坡市场平均离岸价格加上海运保费、关税、增值税、贴水、港口费用等构成。

  截止5月24日,6月航空煤油采价期结束。采价期间,新加坡航油离岸价格均价为89.64美元/桶,美元汇率中间价均值为6.3620,航空煤油进销增值税率16%,有国内机构预测6月航空煤油出厂价为5389元/吨,国内航油采购成本在此基础上则会更高一些,直接触发了燃油附加费的征收。

  其实5月公布的国内航空煤油出厂已达5013元/吨,但由于按四舍五入计算并未达到最小起征单位10元,故未开始征收。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国内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公式计算,800公里(含)和800公里以上航线触发燃油附加征收的国内航油综合采购成本分别是5131元/吨和5246元/吨。

  此次油价上涨,始于2017年第四季度。受国际原油输出组织(OPEC)减产影响,国际油价探底反弹,布伦特原油价格在去年第四季度上涨了23%左右。

  进入2018年,继续受到OPEC产量波动,美国制裁伊朗和委内瑞拉,以及中美贸易纷争的影响,国际原油期货价格震荡上行,并在5月创出三年来高点。受到此次油价飙升影响的不仅是中国航空业。

  上月底,马士基航运、达飞轮船和地中海航运紧急启征燃油附加费以对应对船用燃料价格飞涨。

  进入6月采价期以来,国际原油价格接连下跌,或许对此次燃油附加费征收的时长有所影响。

  中国国航董秘周峰在2017年业绩报告会上表示,现在燃油附加费是基于突发性油价高企后对成本的一种补偿性对冲,但是作为市场经济来讲,燃油附加费应该包含在机票价格中。因此,今后燃油附加费一定会逐步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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