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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客运新规:机票默认搭售行为最高罚3万

发布日期:2018-01-11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1月8日,交通部在其官网上公布了中国民用航空运输局起草的《民航旅客国内运输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自1996年《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公布后,民航管理部门第一次针对规范航空承运人旅客运输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进行修订。

  其中,媒体纷纷将关注重点集中在第二章第七条中针对客票销售的规定,新规中规定:承运人或者销售代理人在销售客票时,不得以默认选择方式为旅客做出购买付费服务的选择

  

  所谓默认选择为旅客付费服务实际上就是这些年广受诟病的“捆绑销售”。

  许多人在OTA网站(在线旅行代理)购买机票时都会有类似的经历,买了机票后,却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购买了对方提供的保险、专车抵扣券、酒店抵扣券。而往往这些券并不是旅客所需要的,因此大量旅客也对此颇有微词,由此引发的网络“声讨”也时有发生。

  今年十月,女星韩雪就因为机票搭售事件怒怼携程网站,要求携程就此道歉,并喊出“携程在手,看清楚再走”的口号,获得大量网友支持。

  

  其实客观来说,搭售事件并不是单一网站在做,几乎国内所有OTA网站都或多或少的存在搭售行为。只不过由于携程在在线旅游业牢牢占据国内第一的位置,而成为大家的关注焦点。

  近几年,凭借搭售服务,实际上OTA提供商又可引导用户使用购买的“抵扣券”体验他们旗下的其他服务,而使用户出行形成一个闭环,获得了更大的利益。

  但是,普遍存在并不能代表其合理,搭售事件和这几天火爆的“支付宝‘芝麻信用’默认勾选”事件类似,都忽略用户的知情权,侵犯用户权益。在类似事件中,用户完全处于“被购买”的状态,而随着新法规的公布,未来用户则可对其说“不”。

  

  不过,即便意见正式施行,我们是不是能完全规避搭售事件还需要观察。

  通过一些界面的切换,流程的勾选,使得用户在不注意的情况下不小心又购买了额外服务的情况还是可能存在。

  但可以肯定的是,新意见还是能给用户帮助,用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实,除了搭售,新意见还是有很多其他可以关注的地方。

  针对客票变更情况,新意见也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

  

  老版《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针对客票变更规定

  过去,针对客票变更规定。当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承运人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或签转其他承运人的航班。因承运人的原因,旅客的舱位等级变更时,票款的差额多退少不补

  但新意见中,则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了分类,例如,新规对因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延误、取消、改变航向作出了细致规定。若旅客需要改期,虽不收取改期费用,若产生票价差额需要自己补足。而若旅客选择签转,签转产生的票价和行李运输费用的差额由承运人退还旅客或者由旅客补足。

  

  因天气原因导致延误航空公司承担的责任正变少

  新意见也对过去没有说明的超售情况进行了说明,提出了先寻找自愿者,再使用优先登机规则选择改签旅客的方案。

  所谓的自愿者指航企通过一定的补偿和优惠措施,寻找愿意主动下机改签的旅客。而在寻找自愿者之前,航企不得使用优先登机规则选择被拒绝登机的旅客。

  虽然过去中国航企也按照国际惯例执行类似的超售处理方案,但这次将具体实施细则写进法规则能起到更好的指导作用,维护了旅客权益。

  

  钱枫曾因飞机换机导致降舱而在微博上声讨,这也可以视为一种变相超售

  随着时间变化,20年前制定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确已经落后于中国民航运输发展状况。

  新意见的出台是在原有规则的基础上,针对过去不存在的情况进行了补充,针对过去存在,但在法规上不具体的地方进行了扩充。这也意味着,不管对于服务提供商还是旅客来说,可以找的漏洞越来越少,但双方的权益却越来越明确。

  而这,也恰恰是一个市场走向成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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