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马晓晴)11月14日晚,湖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会同长沙黄花机场、四川航空3U8952次航班(厦门起飞,经停长沙到重庆)成功处置一起扰序案件。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专访到民航专家、律师张起淮,他分析了遇到航空扰序事件后,航空安全员应该如何应对。
事件回顾
精神失常者扰乱飞行秩序被制服 飞机安全降落
11月14日晚20时53分,湖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指挥中心接长沙黄花机场运控中心报警称:四川航空3U8952次航班上疑似有人劫机,嫌疑人已被制服,飞机即将降落。
随即,机场公安局组织警力赶至机位待命,21时16分,3U8952次航班降落后,民警与机组沟通协商后进入机舱将嫌疑人控制,带回调查,并组织其余旅客有序下机。待所有旅客离机后组织清舱,同时对过站旅客重新安检,清舱与安检均无异常。
经查,该名旅客张某进(男,重庆人,22岁)在航班飞行途中离开座位往机尾上厕所的过程中,突然指着驾驶舱方向喊:“有人要害我,有的人带着刀,有的人带着枪,有人要劫机”。安全员汤春燕听到后立即上前处置,反复与其沟通了解情况,但张某进情绪激动,词不达意,难以沟通。汤春燕等在左姓旅客的协助下,将张某进安抚于最后一排。
经机场公安机核查,张某进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对其进行尿检,结果呈阴性,排除近期吸毒嫌疑。通过与张前进家属联系,得知其今年曾因感情与工作原因造成精神波动,近期又因结石病入院治疗。目前民警已带张某进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3U8952次航班已于11月15日0时06分起飞前往重庆。
专家解读
航空安全员八项职责保飞行安全
民航专家、律师张起淮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对于出现上述事件,中国民航局对航空安全员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在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是由机长统一负责的,航空安全员是在机长领导下承接安全保卫工作,具体的程序则按照中国民航局的要求统一管理。
根据民航总局颁布的《航空安全员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航空安全员职责共有八条,分别是:
(一)在旅客登机前和离机后对客舱进行检查,防止无关人员、不明物品留在客舱内;
(二)制止与执行航班任务无关的人员进入驾驶舱;
(三)在飞行中,对受到威胁的航空器进行搜查,妥善处置发现的爆炸物、燃烧物和其他可疑物品;
(四)处置劫机、炸机及其他非法干扰事件;
(五)制止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行为;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被押解人犯、被遣返人员在飞行中的监管工作;
(七)协助警卫部门做好警卫对象和重要旅客乘坐民航班机、专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执行上级交给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航空安全员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航空安全员在执行职务时,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在必要情况下,查验旅客的客票、登机牌、身份证件;
(二)劫机、炸机等紧急事件发生时,对不法行为人采取必要措施;
(三)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不听劝阻的人员,采取管束措施,航空器降落后移交民航公安机关处理;为制止危害航空安全的行为,必要时航空安全员可请求旅客予以协助。
张起淮表示,各航空公司对于航空安全员管理都有自己的规定和飞行手册,当航空公司遇到劫机,基本都是按照上述方法处理。由安全员控制,落地交地面警方处理;空中要报机长,机长告知地面空中情况,并落地请警方协助;空中还要收集证人、证言、证词,以备落地警方处理。各公司都会给安全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安全员要记录整个事件处理情况。